提高赔偿标准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7月23日在北京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国将把工伤死亡事故的赔偿标准提高一倍以上,以增加企业事故处理成本,促使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同时也是对职工生命权益的尊重和关怀。以下请听本台的详细报道:
在当天国家安监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黄毅介绍说,今年上半年中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共死亡33876人,同比下降了11[1]%,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保持下降趋势,但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他表示,针对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非法违法事故多发的问题,国家安监总局准备从8月底开始到10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矛头所向就是那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因为上半年,由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量的56%。煤矿发生的14起重大以上的事故,其中有11起都是由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就是要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来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除此之外,黄毅表示,中国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其中包括大幅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据介绍,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国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国平均值计算最高为15万元人民币左右。而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将把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的标准调整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2009年的收入水平计算,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可达34.35万元,比原来翻一番还多,如果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将超过60万元。
他表示,这项措施将大幅提高企业事故处理的成本,强化对企业行为的约束,同时也是对职工生命权益的尊重和关怀。“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体在17000元人民币左右,20倍,大概在34万,这是一次性赔偿标准。除此之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亲属的抚恤金。这两个方面加起来应该说不低于60万。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我们还要从其他方面加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成本,比如说,我们还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还要进一步在高危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这些都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约束的作用。”
据了解,新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也将进行相应的修订,从而保证新赔偿标准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