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宿迁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洪泽湖路156号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4~11层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井冈山路2号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古徐广场附近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东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