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新政策(2)

工伤保险2018-08-30李天扬老师

工伤保险待遇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包括4部分: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以及相关补助待遇,工伤康复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停工留薪待遇,职工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残待遇,根据工伤发生后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障碍程度等级不同,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工伤正常情况15个工作日内可认定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先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时,要备齐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材料齐全,人社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各级人社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简化相关程序。对材料完整、事实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应自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对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按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予以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鉴定机构一般应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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