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盘锦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盘锦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各类型工伤待遇申领材料
盘锦工伤护理/报销申请材料一览
盘锦工伤致伤/残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盘锦工伤致死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6号
电话:0472-2834305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双兴北路401
地址:0472-3814160
盘锦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