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年)×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年)×5(年)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x(元/年)×20(年)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x(元/年)×5(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被扶养人为城镇居民
≤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2)扶养人为农村居民
≤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