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伤保险待遇规定(3)

工伤保险2018-08-08王华老师

对已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的1-4级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的供养亲属,根据本条前款的规定筹集资金,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参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保障其工伤待遇。资金筹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