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工伤保险政策解读(2)

工伤保险2018-08-21李天扬老师

4、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1)医疗和康复待遇:工伤医疗费待遇、康复医疗费待遇(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2)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普通公共汽车)。

(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国产普及型)。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伤残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27、25、23、21、18、16、13、11、9、7个月);伤残津贴(1—4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指5—10级伤残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的不同标准计发)。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5—10级伤残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当地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的不同标准计发)。

5、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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