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2)

工伤保险2018-06-21才子老师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参照标准

基数

支付渠道

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食宿费用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超过12个月,再延长不超过12个月)

不变

用人单位

辅助器具

国家规定的标准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求

用人单位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27个月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90%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18个月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六级

16个月

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70%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

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30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13年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4513元)

工伤保险基金

六级

25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30个月

用人单位

六级

25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13个月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10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10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生活护理费

完全不能自理

50%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部分不能自理

30%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2013年度:26955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