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3)

工伤保险2018-11-28王华老师

  第十四条州、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有关工作。[1]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