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保险条例解读(4)

工伤保险2018-11-28王新老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30个月)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9个月)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2个月)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社平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以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由社保基金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10级由社保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由社保基金支付。

  三、工伤死亡赔偿:

  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 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为30% ,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可按照下列标准计算相关待遇:

  劳动关系伤残补助金(基金本人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基金)、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业补助金 单位支付上年度)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

  1级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理疗保险 27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90%(本人)

  2级 25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85%

  3级 23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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