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工伤保险2018-11-28三水老师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工伤人员生活水平,北京社保局对工伤保险待遇又一次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项目主要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细则如下。

2016年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执行时间】:2016年1月1日

  【调整对象】:2016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工伤人员(不包含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原则:普遍增加,适当调整。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项目: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细则:

  1、伤残津贴:

  a、一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60元;

  b、二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40元;

  c、三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20元;

  d、四级伤残工伤人员:增加300元;

  e、未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生活护理费:2016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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