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政策,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截止每年的8月底统计数据,2011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6.76%,2012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7.54%,2013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7.48%,2014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7.78%,2015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7.14%,均高于上海市高校总体就业率,在上海高校中名列前茅。201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学校为“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全市仅7所高校获此殊荣。就业流向:党政机关(包括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系统、海关、边检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公司、金融机构、升学(考研、留学、专升本)、出国等。
十六、招生工作有什么监督措施?,,
我校招生工作始终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招办和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规范程序,依法招生,秉公办事。凡有子女或亲戚报考本校者,一律不得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纠正。
我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信访接待办公室和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招生监督电话:021-39225153。
十七、考生如何了解我校各专业情况、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
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毗邻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