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2)

高考资讯2018-07-16才子老师

六、有关说明

(一)学校实施拔尖本科生培养计划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选拔与考核后,理科考生可加入“金山英才班”或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二)所有大一新生在第一学年末均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具体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七、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4月10日-20日

网上报名

5月5日前

合格名单公示

5月18日-23日

考生缴费

5月26日-31日

打印准考证

6月10日

面试

6月22日前

入选考生公示

6月27日至7月2日

入选考生填报志愿  

八、保障机制

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咨询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邮箱:jdjw@ujs.edu.cn

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