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3)

高考资讯2018-07-16王新老师

(四)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参加复试因家庭经济原因存在困难的,可向我校申请资助。

(五)本《办法》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518055。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c.edu.cn。

招生网: http://zs.sustc.edu.cn/。

以上内容由院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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