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

高考资讯2018-07-12李天扬老师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A+、A、P、F四档。“A+”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且确定入围;“A”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P”的学生可参加初试;“F”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 资格确认:初评结果为“A+”、“A”及“P”的学生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 初试:初评结果为“A+”、“A”及“P”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同时获得我校领军人才选拔初评“优秀”等级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初试成绩按满分计)。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如上表所示。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组参加考试(兼报不同专业组,且各专业组所要求考试科目不同的,考生需参加多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 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专业组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

5. 确定入围名单:我校将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组及高校测试成绩(含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人数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70%。入围学生名单将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可同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六、录取办法

1.入围“三位一体”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8年浙江省高考,并且达到一段线。

2. 录取安排在2018年6月25日之前;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3. 按确认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的学生的综合成绩及专业志愿,分专业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物理基础组录取73名,化学基础类录取9名,通用基础类录取15名,临床医学组录取8人。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组专业类志愿。如有未录满计划,调入物理基础组。

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专业类志愿的录取;综合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类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类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4.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按照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30分)+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60分)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其中:

1)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共10门科目,各科成绩按照A=10分、B=9分、C=7分、D=4分折算,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之和÷10(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3)高考总分折算方法: 高考总分/750×60(四舍五入取1位小数)

七、日程安排

2018年4月12日—4月25日,三位一体招生报名。

2018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

2018年5月27日,考生资格确认,学生需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2018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8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8年6月22日前,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8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录取。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三位一体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三位一体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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