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

高考资讯2018-07-08三水老师

(二)引导在沪招生院校更加合理地选拔生源。在教育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引导在沪招生院校在深入总结分析2017年上海生源选考数据和专业匹配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专业人才选拔与培养标准,更加精准合理地调整优化高校的学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一步明确必须选考的科目。对于确需物理学科基础的理工类专业,在沪招生院校须体现引导考生选考物理科目的明确要求。

调整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由在沪招生院校提出,经市教委备案后,统一面向社会发布,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三)健全符合实际的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建立选考科目托底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学生选考科目情况与国家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的适应性与匹配度。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予以确定。

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实际情况,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自2018年高考招生录取时实施。其他科目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建立保障机制并适时实施。同时,在教育部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开展相关研究,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更能反映学生综合素养与学业能力,更加符合国家选才育才的需要,更加有利于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完善育人模式,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高中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按照国家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提升所有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在关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同时,更加关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教学质量,确保高中课程标准对全体学生的基础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二)深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改革。深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推进高中学校落实研究性学习课程和活动,用好社会教育大课堂资源,培养高中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可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在沪招生院校探索和参考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发挥素质教育的价值导向。

(三)引导促进高校优化选才育才机制。引导高校强化科学选才,分专业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目标定位,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体系,据此确定招录学生所需的学科基础素养。引导高校强化科学育才,同步抓好“招”与“教”两个环节,在深化实施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基础上,引导全市高校加快一流本科建设步伐,深化高校育人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整体合力

(一)坚持改革合力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密切协同,深入细致抓好落实。市、区两级要紧密联动,推动落实试点任务。全市教育系统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稳慎有序推进落实。

(二)坚持条件保障机制。坚定不移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位置,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等方面,持续保障和优化高中及高校综合改革试点所需的各项条件。全方位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数量、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激发活力,为试点工作提供保障支撑。

(三)坚持宣传引导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做到权威、深入、详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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