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分卷后学考说明有何变化(地理)(2)

高考资讯2018-06-27王新老师

4.考试范围不变

考试范围为《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地理》(2014版)中必修模块(《地理Ⅰ》、《地理Ⅱ》、《地理Ⅲ》)中的“基本要求”的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1.《考试说明》适用范围

适用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

2.部分考试条目要求与表述有所变化

①考试要求降低的部分

世界洋流的分布规律及图示——c调整为b;

世界主要气候类型的特点及成因——改为:世界主要气候类型的特点。

②考试要求提高的部分

天体系统的级别和层次——a调整为b;

三大类岩石及其成因——b调整为 c;

影响地面获得太阳辐射大小的主要因素——b调整为 c;

水循环的过程和主要环节——a调整为b;

地球表面地域分异的四种基本规律——a调整为b;

产生地表不同分异规律的主导因素——b调整为 c。

③表述方式改变的部分

为了与教材条目保持一致,“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因素、科学技术因素对农业布局的影响”改为“自然条件、技术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对农业布局的影响”。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新版《考试说明》考试条目及要求的改变表示该条目下命题的视角和命题范围的改变,并不代表命题难度、命题指向的变化及侧重。

◎相对于原“一卷两用”的必考部分,本学考试题更关注学生对地理必修知识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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