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标准和评比条件
1、学生工作处军训办公室协同承训部队教官(连长),对每一位参训学生进行考核、打分,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2015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课成绩单》,经承训部队教官、学生工作处军训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马列学院,由马列学院结合理论课成绩统一上报教务处。学生军训总成绩为100分,计1学分。其中,军事技能训练课成绩为50分,计0.5学分。学生未取得相应学分不予毕业,军训期间学生表现记入档案。
2、为提高军训质量,学生处与教官带队干部协助管理学生军训日常事务,每个班选出一名班主任,配合教官。军训中开展队列、内务卫生、宣传报道、纪律先进营评比活动,同时开展歌咏先进连、内务先进宿舍及军训先进个人等评比活动。
3、评比内容及条件
(1)队列先进营(4个)。为检查训练质量,提高训练效果,按队列条令要求,9月18日前将对队列训练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由学生处军训办组织进行。
(2)内务先进营(4个)。军训期间,学生须学习贯彻部队内务条令。宿舍的内务卫生按部队的内务条令进行军事化管理。由学生处军训办组织在9月14日-18日对各营进行内务评比。
(3)宣传先进营(4个)。军训期间,各学院不少于两次板报宣传报道,由学生处和宣传部共同评选。
(4)纪律先进营(4个)。军训期间,每天(早晨、上午、下午)对教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指导员(新生班主任)学生进行考勤,由学生处军训办负责考核。
(5)优秀教导员(5名),由军训办负责评选。
(6)优秀教官由承训部队评选。
(7)军训优秀工作者(45名,含优秀指导员,名额附后),由军训办和各营共同评选。
(8)军训标兵各连评选两名。
(9)歌咏先进连、内务先进宿舍由各营自行评比(名额附后)。
(10)以上各奖项均由军训办表彰。
九、训练分工与保障
1、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1)训练课的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军训办公室牵头负责,联系落实承训部队,制定训练计划,保障承训部队教官饮食和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