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单独录取在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55人;签约人数根据报名及测试情况确定,控制在100人以内。
招生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类等共14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三、工作程序
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公布简章 | 2016年4月中旬 | 公布招生简章, |
2 | 报名 | 4月15日-5月5日 | 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6年5月5日15:00关闭) |
3 | 资格审查 | 2016年6月3日前 | 审查报名材料,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
4 | 测试 | 2016年6月16日 |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确定入围名单及签约政策。 |
5 | 公示 | 2016年6月中下旬 | 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围名单 |
6 | 录取 | 2016年7月 | 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