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四、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收费标准

  我院学费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2、学费的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执行。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企业奖学金。

  4、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补助,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并获得勤工助学金。

 六、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均予以认可。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高低优先录取。

  (2)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

  6、联系电话:(0411)39952542 39952599(传真)

  7、学院网址:www.dlemc.edu.cn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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