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内)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四、录取规则

  1.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2.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科目等级CC,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海外本科直通车类: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3.录取办法: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再采用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考生及专业。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D级(包含D级)以上,对后三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嵌入式培养71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另收培养费4200元/年。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新生院长特别奖是奖励江苏省内被我院录取的高分学生,最高可奖励5000元。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910011 62910108 62910109

  2.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215009

  3.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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