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4)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该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2、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3、就读校区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与贸易类、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第十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编:200051)。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 监督电话:021-62373667、67792028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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