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三)学校还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十三、 管理、就业

  学校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领取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

十四、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78735

  E-MAIL: zsb_sl@163.com

  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录取结果网址:http://zsjyc.forestpolice.net

  联 系 人:刘老师,朱老师,张老师

  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5878762

  本章程由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除成人教育外,我校在全国各地无任何联合办学点,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同时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给予监督,对我校招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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