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先后多次被国家和江苏省授予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教先进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教育人才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录取规则:
1.江苏省普招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350、1486)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普通类文理科,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艺术类(美术)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必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不得均为D级。
(3)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普通类同分考生按语数之和(含附加分)排序;艺术类使用省美术类业统考成绩,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安排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
2.江苏省普招注册入学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350)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录取,即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语数之和、语文、数学成绩(均不含附加分)排序。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考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学院审核。
(1)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经所在学校推荐,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我校自主单独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3.江苏省对口单招录取规则(招生代码:1350)
对进档考生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专业技能)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按文化总分排序,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安排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适当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