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面向江苏省外)(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3、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法语、朝鲜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对应为日语、法语,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三、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栏)。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中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设奖项2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2900余万元。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国家助学金;②勤工助学;③困难补助;④生源地助学贷款;⑤伯藜助学金等社会资助。

 四、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

  规定的实施。

  五、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71622

  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

  传真电话:8799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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