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5、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录取结果公布:(1)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2)在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
本科专业:5200-6800元/年。(详见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
2、住宿费:1500元/年。
3、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校现设有多项校、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校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25-85811025。
七、信息公开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