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学校采矿工程专业不招收女生,其它专业均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8.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相应的招生办法。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各省(区、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区、市)考试院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规则和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新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工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58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文学、经济、法学等文科类和管理学类专业52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学类专业5300元,公安类专业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每年19200元(国外学习阶段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