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在六十年的建设历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志道鼎新为校训,以团结、献身、求是、创新为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校园占地3118亩。校园内曲塘潋滟,佳木葱茏,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4100人,实行按大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just.edu.cn)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理科专业物理达到A,另一门达到B;文科专业选测科目达到AB。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等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取工作。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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