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蔡永立
监督电话:0750-3073883
传 真:0750-3073890
电子邮箱:jmcyL@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50-3963333、3073886
传 真:0750-3072288
电子邮箱: GDNFXY@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NFU.COM
招生网址:HTTP://WWW.GDNFU.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委托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