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西南交通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即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注明的要求以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新生注册时须接受入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该科目满分的70%及以上。
报考建筑类的考生,须具备徒手画能力。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分数线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三条 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农村自主选拔、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以及艺术学门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