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报考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填报我院艺术类(音乐类)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音乐类)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当地招办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艺术类(音乐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先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不足额,再录取参加统考的考生。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同类考生按同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类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表演专业(武术表演)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