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宿费。
第十七条 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第十八条 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哈尔滨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作出修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哈尔滨理工大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
招生信息网站:http://zs.hrbus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390111
招生电子信箱:hlgzsb@hrbust.edu.cn
校址
西校区(校本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三道街2号
东校区: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23号
荣成校区:山东省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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