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健康,无严重疾病,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并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我校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CC 。
4. 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
5.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且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对其它艺术类专业,除辽宁省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ghc.net/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