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七、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fzcollege.org
辽宁传媒学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