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贸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未毕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学院食堂为特困生免费提供就餐;另外学生可获得: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4.各专业(方向)收费标准

  (1)会计学 16000元/年

  (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

  (3)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16000元/年

  (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 16000元/年

  (5)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 16000元/年

  (6)审计学 16000元/年

  (7)资产评估 16000元/年

  (8)国际商务 16000元/年

  (9)财务管理 16000元/年

  (10)行政管理 16000元/年

  (11)经济学 16000元/年

  (12)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

  (13)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元/年

  (14)税收学 16000元/年

  (15)投资学 16000元/年(以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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