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5)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学科类招生的专业,以大类招生专业进行录取)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外语、语文、数学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有关省份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表演专业

  辽宁省生源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影视表演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省统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非辽宁省生源考生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无我校加试成绩的,按照省统考专业加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7、有关事项说明

  建议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最好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8、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9、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通知书及学校网站公布。

  10、联系电话、网址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邮政编码:113122

  学院网址:http://www.syyyy.com.cn/

  E-mail:syyyy-zsjy@163.com

  招生电话:024-56618811、024-56618855、

  024-58217016、024-58217018、024-58217077

  传 真:024-58217017

  沈阳工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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