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本科: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15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学生入学1年后,根据学校规定、市场需求和依本人成绩自主选择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学校奖学金

等级

奖励金额(元)

受奖比例

本科生

专科生

特等奖学金

10000

5000

由院长办公会议视情况决定

诗粮奖学金

4000

2000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2%

学院级奖学金

等级、比例各学院自定

(单个奖项不超3000)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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