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住宿费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七)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安排充足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有临时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39366042
传真:020-39366042
电子邮箱:gzdx1995@tom.com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电子邮箱:zhaosb@gzh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j.gzh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州大学2015年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委托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四十条 本章程于2015年3月26日广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