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7、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8、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9、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录取时,分差在5分以内的,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招生工作人员规范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要求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由成都文理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成都文理学院具印并由院长签章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成都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咨询电话:028-84680900 82854721 82854734

  传真电话:028-82854749

  网址:www.cdcas.edu.cn (学院官网)

  zs.cdcas.edu.cn(学院招办官网)

  E-mail:wenlizhaosheng@163.com

  地址: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成都洪河校区)

  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