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23个,其中普通类理科专业13个,文理兼招专业8个,艺术类专业2个。详情如下表所示: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在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原则。学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6000元/生·年;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设计专业14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测绘工程、风景园林专业13000元/生·年;广播电视学、英语、日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专业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1000元/生·年;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10000元/生· 年。住宿费均为1200元/生·年。

  2、学生因故退学,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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