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本省已组织徒手画统一测试的,其测试成绩须合格。
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艺术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团(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员)、外语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期间需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费: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实行每年先预交,学年末根据所选实际学分结算。
第二十五条 提供2014年的收费标准供参考(2015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文理科各专业4000-6250元/年之间,其中:英(日/德)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6875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音乐及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分别为11500,13225,15000元/年;辛辛拉提联合学院相关专业(五年)学费共计约6万美元(详细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zhaosheng.cqu.edu.cn)。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学生公寓1200元/年?人。
第二十七条 奖助学金: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校设立了包括综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防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资助体系和资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争取资助奖励,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大量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八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八条 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