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上级和本院纪检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全程监督,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52
3.在陕招生代码:8144(外省以生源省、市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时间:三年
7.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系部:目前学院设有临床系、基础医学系、护理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学前教育与艺术系、经济管理系、电子工程与信息系。
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位于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编:725000。
学院网址:www.akvtc.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院招委会由学院办公室、纪检室、招生处、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上级和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本院不设校外办学点。
招生信息网:www.akvtc.cn
招生咨询电话:0915-8171012 8171013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八条招生计划均属国家正式计划(包括外省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