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院设有奖学金,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还建立了学费缓、减、免交纳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帮助。
十五、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参加陕西省招生办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录取者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另外,我院设有中国政法大学陕西省函授站、西北大学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函授站,分别开设法学和会计学、社区工作、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可供学生选读。
十六、学院设有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点、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点(NIT)、全国计算机速录认证培训项目(NCST)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学生通过学习与培训,可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
十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55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1200元/年。
十八、录取结果将通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招生电话:029-689388806893887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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