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商洛学院,英文名:Shangluo University。办学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互联网域名:http//wwww.slxy.cn。联系电话:0914-2312156。学校国标代码:11396。
第三条 学校性质为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办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内,做少量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少数省份或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