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第九条 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面广,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好评,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相当一部分成为教授、专家或担任了各级领导职务,平均就业率高达96%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 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学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015年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执行各省加分、降分的有关政策。录取结果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0391-8767021、8767022。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煤矿开采技术和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个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定男女生比例。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我院学费按3300元/生·学年(文科)、3600元/生·学年(理科),住宿费800元/生·学年(不带冷暖空调)、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带冷暖空调)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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