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业要求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
第四章 对特困生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对特困生给予帮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我校本着实事求是、帮扶济困的原则,学校在国家助学金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并优先安置勤工助学岗位;毕业时,优先推荐就业。
第十五条 特困生在满足第十四条照顾政策的同时,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学生仍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各项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奖学金、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助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设立留学基金,资助区内高校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1、本科理工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
2、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3、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西北理工大学学费约120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7.2万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5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3.3万元/年)。
4、专科学费:5900元/年。
5、住宿费:根据住宿设施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500-2200元/年/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2-2210016;
传真:0952-2210016;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