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国标代码139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简称:新交职院

  第四条 英文译名:XINJIANG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规模:学院全日制在校生9500人

  第九条 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第十条 学院现有四个专业教学分院和两个教学部,设有33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交通运输大类、土建大类、制造大类、财经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等七大类专业群是新疆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了院长牵头的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为了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还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学院还在各类考试和录取过程中聘请了企业和社会人员,共同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十四条 所有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