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

  第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一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条 2015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男生宿舍住宿费一般每学年750元,女生宿舍住宿费一般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15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年;校友等设立的助学项目资助额度最高可达10000元/人。

  第二十二条 学校院系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三条

  学校网址:www.uibe.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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