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第八条 学费:车辆工程系、建筑设计系专业8500元/学年;信息技术系专业8000元/年;商学院专业7500元/年。具体专业如下:车辆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设计系: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类(含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2个专业)、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移动商务;商学院: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泉州市物价局 泉价[2015] 48号)

  第九条住宿费:1400元/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 泉价[2015] 47号)

  第十条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制,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第十一条退费标准: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招生普通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在生源不足时,可依据各省招生录取政策,申请降分投档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文、理科文化考试外,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福建省内考生: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第十六条除福建省外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我校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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