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学院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教育科技园区 邮编:362300

  联系人:杜老师 林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qzgcxy.com

  电子邮箱: 125595318@qq.com

  招生电话:0595-68900787、13599933941、18959988539

  招生投诉电话:0595-22767903 传真:0595-22778703

  招生咨询QQ:125595318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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